為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進一步提升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充分發揮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的示范引領作用,根據《浙江大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辦法(試行)》(浙大發研〔2021〕36號)、《浙江大學光電科學與工程學院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辦法》(浙大光電發〔2023〕2號),學院決定開展2023年光電科學與工程學院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工作?,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原則和范圍
1.評選范圍:參評論文原則上應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0日獲得博士學位者的學術學位論文。
2.對申請參評的學位論文或已獲獎的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如發現存在學術失范或學術不端問題,學院將取消其參評資格或撤銷榮譽、追回相關獎勵。
二、參評標準和條件
參加評選的博士學位論文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論文選題為本學科前沿領域,具有重要的理論或現實意義;
2.論文的研究成果在理論或技術方法上有創新,達到同類學科/專業的國內領先水平或國際先進水平,具有較好的社會效益或應用前景;
3.論文撰寫符合學術規范要求,材料翔實,推理嚴密,文字表達準確;
4.論文獲得評閱專家和答辯委員會的高度認可,總體評價原則上應在3優2良及以上。
三、申請和推薦程序
1.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由學位論文作者本人提出申請,經指導教師同意,由所在研究所(中心)推薦并經負責人簽字蓋章。申請者需填寫《浙江大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推薦表》(附件1),代表性成果證明材料(附件2),《浙江大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基本信息匯總表》(附件3)。
2.經研究所(中心)推薦,學科學位評定委員會初評,形成學院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提名獎名單。學科學位評定委員會復評并公示后形成學院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獲獎名單。
3.學院為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的作者和指導教師頒發榮譽證書,并給予5000元獎勵。學院將視情況優先推薦院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參加校優秀學位論文等學位論文的評選工作。
4.參評學位論文涉密的,評選過程中應當遵守學校保密管理的相關規定。
四、材料報送要求
1.截止日期
申請者于2023年12月1日前,將相關書面材料報送至學院研究生科陳老師處(玉泉校區第三教學大樓317-1室),電子材料發送至郵箱:chenyjia@zju.edu.cn。
2.書面材料
(1)《浙江大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推薦表》(附件1,必須經所在研究所(中心)負責人簽字蓋章)與代表性成果證明材料(附件2)各1份,并裝訂在一起。
(2)《浙江大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推薦匯總表》(附件3)1份。
3.電子材料
(1)《浙江大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推薦表》(附件1)+代表性成果證明材料(附件2),命名格式:論文作者姓名.PDF
(2)《浙江大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基本信息匯總表》(附件3),命名格式:論文作者姓名
(3)博士學位論文。博士學位論文必須與畢業離校前提交的最終定稿版一樣,不得修改,PDF博士學位論文命名為:論文作者姓名.PDF
(4)3分鐘優秀博士論文介紹錄播視頻(匯報PPT的形式)
未盡事宜,請聯系研究生科(電話:0571-87953278)咨詢
浙江大學光電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3年11月16日